纳睿雷达:广东纳睿雷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2024年4月修订)
广东纳睿雷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广东纳睿雷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会的议事和决策行为,明确董事会的职责和权限,确保公司董事会高效规范运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广东纳睿雷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应以诚实信用、依法办事的原则对股东大会负责,确保公司 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的规定,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认真履行《公 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赋予的职责,公平对待所有股东,并关注其他利益相关者的 利益。 (六)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七)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八)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 案; (九)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本公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 公司形式的方案; (十二)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和董事会秘书及其他高级管理人 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惩戒事项;根据总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 司副总经理、财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