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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睿雷达:广东纳睿雷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4年4月修订)
688522Naruida(688522)2024-04-19 10:31

广东纳睿雷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广东纳睿雷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董事(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 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广东纳睿雷达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 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 制定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审查公司董 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对董事会负责。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 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召集人负责主 持委员会工作,召集人在委员内选举。 第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 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任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由委员会根据上述 第三至第五条规定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