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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声电子:苏州上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688533SONAVOX(688533)2024-03-18 10:28

SSDZ-TMP-14 苏州上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人员组成 2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任期与同届董事会董事的任期相同。提名委员 会因委员辞职或免职或其他原因而导致人数低于规定人数的三 分之二时,公司董事会应尽快选举产生新的委员。 在提名委员会委员人数达到规定人数的三分之二以前,提名委 员会暂停行使本工作细则规定的职权。 第七条 《公司法》、《公司章程》关于董事义务的规定适用于提名委 员会委员。 第八条 提名委员会主要负责向公司董事会提出更换、推荐新任董事候 选人及总经理候选人的意见或建议。 第九条 提名委员会主要行使下列职权: (一) 根据公司经营活动情况、资产规模和股权结构对董事会的 规模和构成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二) 研究董事、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选任或聘任标准 和程序,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三) 广泛搜寻合格的董事、总经理人选; (四) 在董事会换届选举时,向本届董事会提出下一届董事会候 选人的建议; (五) 在总经理聘期届满时,向董事会提出新聘总经理候选人的 建议; 董事会对提名委员会的建议未采纳或者未完全采纳的,应当在 董事会决议中记载提名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