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威尔:董事会议事规则(2024年4月)
科威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科威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条 公司依法设立董事会。董事会是公司的经营决策机构,依据《公司 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营和管理公司的 法人财产,对股东大会负责,主要职责是定战略、作决策、防风险。 第三条 本规则对公司全体董事具有约束力。 第二章 董事会组成及下设机构 第四条 公司依法设立董事会,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4 名。 董事会设董事长 1 人,副董事长 1 人,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 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第五条 董事会下设证券事务部,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董事会秘书兼任证 券事务部负责人,保管董事会印章。 董事会秘书可以指定证券事务代表等有关人员协助其处理日常事务。 第六条 董事会下设战略、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等专门委员会。专门委 员会就专门性事项进行研究,提出意见及建议,供董事会决策参考。 专门委员会成员全部由董事组成,其中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 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且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并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 任召集人;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及合规委员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