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天南湖: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航天南湖电子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聘任胡敏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第四届董事会 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止。 独立董事:王春飞、许明君、胡作启 2023 年 12 月 9 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 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独立 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规定,我们作为航天南湖电子信息 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谨慎的原则,基于独 立判断的立场,认真审阅了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的会议资料和文件, 就《关于聘任副总经理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我们认为:胡敏先生具备履行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工作经验以及相关素质, 能够胜任相关岗位职责的要求,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担任上 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和条件;本次提名、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 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有 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