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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测股份: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持有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688556Qingdao Gaoce(688556)2024-03-04 11:42

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 持有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明确管理程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 其变动管理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 份实施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 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应当遵守本制度,其所持 本公司股份是指登记在其名下的所有本公司股份;从事融资融券交易的,还包括记载在其 信用账户内的本公司股份。公司董监高不得开展以本公司股票为标的证券的融资融券交易。 第四条 董事会秘书负责管理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的身份 及所持本公司股票的数据和信息,统一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办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