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测股份: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保证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各关联方之间的关联 交易的公允性和合法性,确保公司的关联交易行为不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合法权益,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 称"《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及《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关联方和关联关系 第二条 本制度中,公司的关联人,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 (一)直接或者间接控制公司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 (二)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 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三)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 (四)与本款第(一)项、第(二)项和第(三)项所述关联自然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 员,包括配偶、年满 18 周岁的子女及其配偶、父母及配偶的父母、兄弟姐妹及其配偶、配 偶的兄弟姐妹、子女配偶的父母; (五)直接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六)直接或间接控制公司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董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