奇安信: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奇安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奇安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会计师事 务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 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董 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对大华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审计工作情 况履行监督职责,具体如下: 一、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独立董 事管理办法》《奇安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奇安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公司履行了选聘会计 师事务所的相关程序。2023年10月25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董事会同意聘任大华会 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 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详见公司于2023年10月26日刊登在上海证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