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奇安信:奇安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2024年6月)

第四条 本规则对公司全体董事具有约束力。 奇安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规范奇 安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的议事方法和程序,提 高董事会工作效率,确保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 市规则》(以下简称"《科创板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奇安信科技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 况,制定本议事规则(以下简称"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依法设立董事会。董事会是公司股东大会的执行机构和公司 经营管理的决策机构,负责公司发展目标和重大经营活动的决策。 第三条 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严格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 程的规定履行职责。 第二章 董事会 第五条 公司设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董事会由七名董事组成,其中 包括独立董事三名。 第六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 负责召集股东大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