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奇安信: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关于奇安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金杜律师事务所 KING&WCOD MAILESONS 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1号 环球金融中心办公楼东楼18层 邮编100020 T +86 10 5878 5588 F +86 10 5878 5566 www.kwm.com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关于奇安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致:奇安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奇安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 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22年修订 》(以下简称《股东大 会规则》)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以下简称中国境内,为本法律意见书之目的, 不包括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中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和中国台湾地区)现行有效的法 律、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和现行有效的《奇安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有关规定,指派律师出席了公司于 2024 年6月 27 日召开的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