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材股份: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
北京航空材料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 1 总则 1.1 目的 为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董事会中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等职能,进一 步完善北京航空材料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治理结构,保护中 小股东及利益相关者的利益,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制定本制度。 1.2 术语定义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是指全部由独立董事参加的专门会议。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对所议事项进行独立研讨,从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角度进行思考判断,并且形成讨 论意见。 1.3 引用规章及文件 1.4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召开 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应根据所须审议事项定期或者不定期召开。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由过半数独立董事共同推举 1 名独立董事召集和主持;召集 人不履职或者不能履职时,2 名及以上独立董事可以自行召集并推举 1 名代表主持。 1.5 独立董事的职权 独立董事行使下列特别职权前应当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讨论后,方可行使: 1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3)《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 (4)《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5)《北京航空材料研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