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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玛智控:天玛智控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北京天玛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北京天玛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依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 票上市规则》和《北京天玛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北京天玛智控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审慎审查了公司第一届董事会 第二十二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相关会议资料,本着独立 客观的判断原则,现就本次会议所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我们对该议案进行了审核,认为总经理本次提名李明忠先生、庞 奇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的审议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 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制度规定,合法有效。经对李明 忠先生、庞奇先生的任职资格进行审核,未发现其存在相关法律法规 规定的不得或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具备履行高 级管理人员职责的能力,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 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