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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玛智控:北京天玛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修订)

北京天玛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TMIC/ZD/ZL-І-2-1B 北京天玛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二月 | | |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北京天玛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关联交易管理,明确管理职责和分工,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 的合法利益,保证公司与关联人之间订立的关联交易合同符合公平、 公正、公开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北京天玛智控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 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发生关联交易,应当保证关联交易的合法性、必要 性、合理性和公允性,保持公司的独立性,不得利用关联交易调节 财务指标,损害公司利益。 第三条 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应当根据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定、 《公司章程》及本制度的有关要求对关联交易实施管理。 第二章 关联人与关联交易的认定 第四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为公司的 关联人: (一)直接或者间接控制公司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 (二)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 (三)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