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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玛智控:北京天玛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修订)

北京天玛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TMIC/ZD/ZL-І-1-6C 北京天玛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二月 第一条 为规范北京天玛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工作,健全薪酬管理制度, 完善考核和评价体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 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和《北京天玛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规定,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议 事规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负责 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制定、审查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并就下列事项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二)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 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 (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四)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和《公司章程》规定 的其他事项。 董事会对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建议未采纳或者未完全采纳的, 应当在董事会决议中记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