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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辉龙:独立董事关于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深圳市亚辉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 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 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规则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深圳市亚辉龙生物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要求,作为深圳市亚辉龙生物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在认真阅读相关会议资料并 对有关情况进行详细了解后,对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处置子公司部分股权后被动形成对外关联担保的议案》 公司处置子公司深圳市卓润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卓润生物")部 分股权后,湖南卓润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南卓润")由本公司的控 股子公司变更为参股公司,湖南卓润将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根据《上市 规则》及相关法律法规,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公司将在未来十二个月内将卓润生 物及其子公司视为关联方,此外,公司对湖南卓润的保证担保未到期且无法立即 解除。基于前述原因,公司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