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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辉龙:独立董事工作细则(2023年12月)

深圳市亚辉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前款所述会计专业人士应具备较丰富的会计专业知识和经验,并至 少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深圳市亚辉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的法人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更好地维护公司及股东 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独 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 称"《科创板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 门规章、交易所的制度以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下简称"法 律法规")及《深圳市亚辉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制定本《深圳市亚辉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细则》(以下简称"本细则")。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以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 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 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成员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