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辉龙:北京市君合(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亚辉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君合(深圳)律师事务所 关于 深圳市亚辉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相关事项 的 法律意见书 二〇二四年五月 释 义 关于深圳市亚辉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相关事项的 法律意见书 致:深圳市亚辉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君合(深圳)律师事务所接受深圳市亚辉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 委托,作为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专项法律顾问,根据《公司法》 《证券法》《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监管指南》等现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的有关规定,就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授予(以下简称"本次授予")所涉及的相 关事项,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审查了公司提供的有关文件及其复印件,核对了 其中相关文件的原件,并取得公司向本所作出的如下保证:公司已提供了出具本 法律意见书所必须的、真实、完整的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复印件或口头证 言,不存在任何遗漏或隐瞒;其所提供的副本材料或复印件与正本材料或原件完 全一致,各文件的原件的效力在其有效期内均未被有关政府部门撤销,且于本法 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均由其各自的合法持有人持有;其所提供的文件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