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伟思医疗:南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2024年4月修订)
688580VISHEE(688580)2024-04-25 09:18

南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行为,保证股东大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 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南 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本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召开股东大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大会。公司全体董事应 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大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三条 股东大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大会分为年度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 开一次,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 6 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大会不定期召开, 出现《公司法》规定的应当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形时,临时股东大会应当在 2 个月内召开。 第五条 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应当聘请律师对以下问题出具法律意见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