伟思医疗:南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2024年4月修订)
南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本公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 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 规则》等有关规定和《南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的规定,制订本规则。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 1 第二条 董事会应当认真履行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职责,确 保公司依法合规运作,公平对待所有股东,并维护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 董事会的组成和职权 第三条 董事会由 7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3 名。董事会设董事长一名, 董事长由董事担任,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或者更换。 第四条 董事会下设董事会办公室,负责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董事会秘书 为董事会办公室负责人,保管董事会印章。 公司聘任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在董事会秘书不能履行职 责时或董事会秘书授权时,证券事务代表应当代为履行职责。在此期间,并不当 然免除董事会秘书对公司信息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