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杰思:安杰思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杭州安杰思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 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我们作为杭州安杰思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 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 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依照独立董事职责与权利,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精神,就公司第二届董事 会第八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在查阅公司提供的相关资料、了解相关情况 后,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的独立意见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 规范运作》等相关 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 且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的建设内容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 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