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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杰思:安杰思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自律规则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 本次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事项不影响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以及损害公司及全 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 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事项。 杭州安杰思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吴建海、夏立安 杭州安杰思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杭州 安杰思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杭州安杰 思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我们作为杭州安杰思医 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独立、客观、公 正的原则,就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 下: 一、《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 资金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 金的事项,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