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凌志软件: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苏州工业园区凌志软件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688588LZRJ(688588)2023-11-16 10:58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关于苏州工业园区凌志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501 号上海中心大厦 11、12 楼 电话:021-20511000 传真:021-20511999 邮编:200120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关于苏州工业园区凌志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致:苏州工业园区凌志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苏州工业园区凌志软件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就公司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 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 件以及《苏州工业园区凌志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及本所律师依据《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 管理办法》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