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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相微: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上海新相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501号上海中心大厦9/11/12层 电话:021-20511000 传真:021-20511999 邮编:200120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释 义 在本法律意见书中,除上下文另有解释或说明外,下列使用的简称分别代表的全称 或含义为: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关于上海新相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事项的 法律意见书 | 简 称 | | 全称或含义 | | --- | --- | --- | | 公司、新相微 | 指 | 上海新相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 | 本激励计划 | 指 | 上海新相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 本次首次授予 | 指 |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 | 限制性股票 | 指 | 符合本激励计划授予条件的激励对象,在满足相应归属条件 | | | | 后分次获得并登记的公司股票,为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 | 激励对象 | 指 | 按照本激励计划规定,获得限制性股票的公司(含分公司及 | | | | 子公司)核心技术人员及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骨干员工 | | 授予日 | 指 | 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