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芯海科技:芯海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2023年12月修订)
688595Chipsea(688595)2023-12-12 11:31

芯海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芯海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秘书的工作职责和程序,促使董事会秘书更好地履行职责,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 称"《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 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 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芯海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一名,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对董事 会负责。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对公司负有诚信和勤勉义务,不得利用职权为自己或他 人谋取利益。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在聘任董事会秘书的同时,可以委任一名证券事务代 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 (一)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须的财务、管理、法律、金融专业知识; (二)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须的工作经验; (三)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德,良好的沟通技巧和灵活的处事能力; 第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士不得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