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芯海科技:芯海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3年12月修订)
688595Chipsea(688595)2023-12-12 11:31

芯海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经 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芯海 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参照《上市 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 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依据相应法律法规设立的专门工作机 构,主要负责公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两名,委员中至少 有一名独立董事为专业会计人士,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 人员的董事。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1/2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1/3 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中的会计专业 人士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产生,并报董事会备案。 第八条 审计委员会的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