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芯海科技:芯海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3年12月修订)
688595Chipsea(688595)2023-12-12 11:31

芯海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董事、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 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芯海科技 (深圳)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参照证监会及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 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其他有关规 定,公司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订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董事、监事是指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监事,其他高 级管理人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和财务总监。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两名。 第七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 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董事会应根据 《公司章程》及本工作细则增补新的委员。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八条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董事、高级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