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博股份: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湖南 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博股份"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并在科创板上市、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持续 督导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 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持续督导》《上海 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 在科创板上市审核意见及批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 会")于 2020 年 4 月 15 日出具的《关于同意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719 号),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 人民币普通股 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