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博股份:金博股份关联交易管理办法(2024年4月)
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五)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六)直接或间接控制公司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或其他主要负责人; (七)由本条第(一)项至第(六)项所列关联法人或关联自然人直接或者 间接控制的,或者由前述关联自然人(独立董事除外)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但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除外; (八)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第一条 为保证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 关联交易的公允性,保证公司各项业务通过必要的关联交易顺利地开展,规范公 司关联交易管理体系的建立,确保公司的关联交易行为不损害公司、公司债权人 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保证公司与关联人之间订立 的关联交易合同符合公平、公开、公允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本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 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 关联人和关联交易 第二条 公司的关联人,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