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博股份:金博股份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4年4月)
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以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主 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 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诚信与勤勉义务。独立董事应当按 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 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公正地履行职责,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 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若发现所审议事项存在影响其独立 性的情况,应向公司申明并实行回避。任职期间出现明显影响独立性情形的,应 及时通知公司并提出辞职。 第四条 独立董事原则上最多在三家境内上市公司兼任独立董事,并确保有 足够的时间和精力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成员中应当至少包括三分之一独立董事,其中至少包括 一名会计专业人士。独立董事候选人应具备科创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 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 5 年以上法律、经济、财务、 管理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