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鹏科技:董事会议事规则(2023年8月)
上海康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看法; (七)监督董事会会议决议的实施; (八)公司股东大会或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九)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本规则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五条 董事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负有下列 忠实义务: (一)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的财产; (二)不得挪用公司资金; (三)不得将公司资产或者资金以其个人名义或者其他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 储; (四)不得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未经股东大会或董事会同意,将公司 资金借贷给他人或者以公司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 (七)不得接受与公司交易的佣金归为己有; (八)保守商业秘密,不得擅自披露公司秘密,不得泄露尚未披露的重大信 息,不得利用内幕信息获取不法利益,离职后履行与公司约定的竞业禁止义务; (九)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不得为实际控制人、股东、员工、本人或 其他第三方的利益损害公司利益; (十)不得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 (十一)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忠诚义务。 董事违反本条规定所得的收入,应当归公司所有;给公司造成的损失,应当 承担赔偿责任。 第六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