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鹏科技:公司章程(2023年8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上海康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和债权 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 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 公司章程指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和其他 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由上海康鹏科技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公 司以发起方式设立;在上海市市场监督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 代码为 91310000632043877H。 第三条 公司于 2023 年 5 月 9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委员会注册后,首次向社会 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10,387.50 万股,于 2023 年 7 月 20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 创板上市。 第九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 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十条 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 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 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