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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泰生物: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宜的独立意见

杭州奥泰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宜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 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以及《杭州奥泰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 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认真审阅了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议 案,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查,我们认为,公司严格按照《规范运作》的规定,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公 司2023年上半年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与《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 情况的专项报告》内容相符,不存在变相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等情况。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董事会出具的《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的专项报告》。 二、《关于调整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授予数量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