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泰生物: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关于提名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审核意见
杭州奥泰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关于提名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审核意见 (以下无正文,为《关于提名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审核意见》之签署页 ) 委员签字: 79 高 飞(签字); V 杭州奥泰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即将 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 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规范运作》以及《杭州奥泰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 选人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核并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1、经审阅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郑展望先生、周亚力先生的个人 履历等相关资料,未发现其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科创 板上市公司董事、独立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 门的处罚和惩戒,亦未有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 上述候选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等要求。 (以下无正文,为《关于提名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