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柯林: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杭州柯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一、持续督导工作情况 | 序号 | 工作内容 | 持续督导情况 | | --- | --- | --- | | 1 | 对具体的持续督导工作制定相应的工作计划。 | 保荐机构已建立健全并有效执 | | | 应当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持续督导工作制度,并针 | 行了持续督导制度,并制定了 | | | | 相应的工作计划。 | | 2 | 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在持续督导工作开始 前,与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签署持续督导协议, | 保荐机构已与杭州柯林签订 | | | | 《保荐协议》,该协议明确了 | | | 明确双方在持续督导期间的权利义务,并报上海证 | 双方在持续督导期间的权利和 | | | 券交易所备案。 | 义务,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备 | | | | 案。 | | 3 | 通过日常沟通、定期回访、现场检查、尽职调查等 | 保荐机构通过日常沟通、定期 | | | | 或不定期回访等方式,了解杭 | | | 方式开展持续督导工作。 | 州柯林的经营情况,对杭州柯 | | | | 林开展持续督导工作。 | | 4 | 持续督导期间,按照有关规定对上市公司违法违规 事项公开发表声明的,应当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