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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迈斯: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威迈斯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持续督导现场检查报告

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威迈斯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持续督导现场检查报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导》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东方证券承销保 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投行"或"保荐机构")作为正在履行深圳威迈斯 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威迈斯"或"公司")持续督导工作的保荐机 构,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日至本次现场检查期间(以下简 称"本持续督导期间")的规范运作情况进行了现场检查,现就现场检查的有关 情况及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本次现场检查的基本情况 (一)保荐机构 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二)保荐代表人 保荐代表人王德慧、王震。 (三)现场检查时间 4、查阅并复印本持续督导期间公司召开的历次三会文件; 2024 年 4 月 15 日-2024 年 4 月 26 日 (四)现场检查人员 王德慧、王震、葛霖帆 (五)现场检查内容 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情况、信息披露情况、公司的独立性以及与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关联交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