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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迈斯: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威迈斯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 关于深圳威迈斯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 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 4018 号安联大厦 B 座 11 楼 电话:0755-88286488 传真:0755-88286499 邮编:518026 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 关于深圳威迈斯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 关于深圳威迈斯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一)《公司章程》; (二)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查意见; (三)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专项说明 和独立意见; (四)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 德恒 06G20230306-00002 号 致:深圳威迈斯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威迈斯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 年年度股东大 会(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 2024 年 5 月 16 日(星期四)召开。北京德恒(深 圳)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德恒")受公司委托,指派韩雪律师、欧阳婧娴律 师(以下简称"德恒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