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迈斯:关于持续督导保荐机构主体变更的公告
特此公告。 深圳威迈斯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9 月 6 日 深圳威迈斯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接到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之持续督导机构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 方投行")的通知,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3 年 2 月 28 日出具的《关 于核准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吸收合并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暨变更业务 范围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425 号),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 方证券")获准吸收合并投行业务全资子公司东方投行,吸收合并之后东方投行 解散。 东方证券已于近日自证监会取得换发后的《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业 务范围含"证券承销与保荐"。东方证券与东方投行严格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证 监会批复及相关要求推进实施吸收合并工作,自 2024 年 9 月 2 日起,东方投行 存量客户与业务整体迁移并入东方证券,东方投行承接的投资银行业务项目均由 东方证券继续执行,东方投行对外签署的协议均由东方证券继续履行,东方投行 对外签署的协议均由东方证券继续履行,东方投行全部债权及债务由东方证券依 法承继。 公司持续督导保荐机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