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泰医疗: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公司在上述期限内不能召开股东大会的,应当报告公司所在地中国 证监会派出机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证券交易所"), 说明原因并公告。 深圳惠泰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1 董事会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应当在作出董事会决议后的 5 日 内发出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董事会不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 应当说明理由并公告。 第八条 监事会有权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并应当以书面形式向 董事会提出。董事会应当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 定,在收到提议后 10 日内提出同意或不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书 面反馈意见。 董事会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应当在作出董事会决议后的 5 日 内发出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通知中对原提议的变更,应当征得监 事会的同意。 董事会不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或者在收到提议后 10 日内未作出 书面反馈的,视为董事会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东大会会议职 责,监事会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 第九条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10%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董事会请求召开 临时股东大会,并应当以书面形式向董事会提出。董事会应当根据 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