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旺通信:深圳市三旺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市三旺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 注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 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 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深圳市三旺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向不特定对象发行证券(包括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配股、增发、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分离交易的可转换 公司债券等)以及向特定对象发行证券募集的资金,但不包括公司实施股权激励 计划募集的资金。 深圳市三旺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2023 年 10 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六条 公司董事会应建立募集资金存储、使用和管理的内部控制制度, 对募集资金存储、使用、变更、监督和责任追究等内容进行明确规定。 公司应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等法律、法规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