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利德: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2024年4月)
优利德科技(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优利德科技(中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的法人治理结构, 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董事会中 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等职能,保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 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 规范性文件及《优利德科技(中国)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以外的 其他职务,并与其所受聘的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 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 或者个人的影响。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律、 行政法规、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董事会专门 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