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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丰科技: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由 7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3 名。公司设董事长 1 人。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四川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 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四川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是公司的常设机构,对股东大会负责,执行股东大会决议, 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在《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负责公司发 展目标和重大经营活动的决策。 第二章 董事会的组成及职权 董事会议事规则 四川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条 董事会下设董事会办公室,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董事会秘书分管 董事会办公室,保管董事会和董事会办公室印章,负责公司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会 议的筹备及文件保管、公司股东资料的管理、办理信息披露事务、投资者关系工 作等事宜。 第五条 董事会应当在《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 章程》规定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