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智明达:发行人及保荐机构关于成都智明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报告(修订稿)
688636ZMD(688636)2024-01-08 11:44

成都智明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与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成都智明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 审核问询函的回复报告 (修订稿)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二零二四年一月 7-1-1 上海证券交易所: 贵所于 2023 年 8 月 11 日出具的《关于成都智明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 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上证科审(再融资) [2023]200 号)(以下简称"审核问询函")已收悉。成都智明达电子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智明达""发行人""公司")与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保荐人")、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以下简称"申报会计师")和北京环球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发行人律师") 等相关方已就审核问询函中提到的问题进行了逐项落实并回复,并对申请文件进 行了相应的补充,请予审核。 | 审核问询函所列问题 | 黑体(不加粗) | | --- | --- | | 审核问询函所列问题的回复 | 宋体(不加粗) | | 涉及对募集说明书等申请文件的修改内容 | 楷体(加粗) | | 对审核问询函回复的修改、补充 | 楷体(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