逸飞激光: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武汉逸飞激光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武汉逸飞激光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 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 核查意见 三、公司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情况 (一)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为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利用自筹资金对募 投项目进行了先行投入。截至 2023 年 8 月 16 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 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人民币 16,426,481.42 元,本次拟置换金额为人民币 16,426,481.42 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证券"或"保荐人")作为武汉逸 飞激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逸飞激光"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 在科创板上市的持续督导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 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 定,对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 项进行了核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