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逸飞激光: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武汉逸飞激光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部分募投项目投入金额的核查意见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武汉逸飞激光股份有限公司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作为武汉逸飞激光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逸飞激光")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 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 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逸飞激光调整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部分 募投项目投入金额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武汉逸飞激光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122 号),同意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 民币普通股 23,790,652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 46.80 元,合计募集资金人民币 111,340.25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12,130.60 万元 (不含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