逸飞激光:逸飞激光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2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 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低于人民币 6,000 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12,000 万元(含)的自有资金,以不超过人民币 48.75 元/股(含)的价格回购公司股份,在未来适宜时机拟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 励,并在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日后三年内转让,若公司未能以本次 回购的股份在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日后三年内转让完毕,则将依法 履行减少注册资本的程序,未转让股份将被注销。如国家对相关政策作调整,则 本次回购方案按调整后的政策实行。回购股份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 份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 证券代码:688646 证券简称:逸飞激光 公告编号:2024-027 武汉逸飞激光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 | 2024/2/5 | | --- | --- | | 回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