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逸飞激光: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武汉逸飞激光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武汉逸飞激光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 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导》等有 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作为武汉 逸飞激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逸飞激光"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 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机构,负责逸飞激光上市后的持续督导工作,并出具本持 续督导跟踪报告,具体情况如下: 一、持续督导工作情况 | 序号 | 工作内容 | 持续督导情况 | | --- | --- | --- | | 1 | 的持续督导工作制定相应的工作计划 | 保荐机构已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 | | | 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持续督导工作制度,并针对具体 | 了持续督导制度,并制定了相应 | | | | 的工作计划 | | 2 | 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在持续督导工作开始前, | 保荐机构已与逸飞激光签订 | | | 与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签署持续督导协议,明确双 | 《保荐协议》,该协议明确了双方 | | | 方在持续督导期间的权利义务,并报上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