迈信林: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苏迈信林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 江苏迈信林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及经办律师依据《证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 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等规定及本法律 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 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所认定的事实真 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本法律意见书仅供本次股东大会之目的使用。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 随迈信林本次股东大会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一并公告。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501 号上海中心大厦 11、12 楼 电话:021-20511000 传真:021-20511999 邮编:200120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关于江苏迈信林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致:江苏迈信林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中国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