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普特: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奥普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广东奥普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计划及项目的建设进度,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 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0,000.00万元(含本数)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 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前,公司会及时、足额将该部 分资金归还至相应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在使用期限内,公司可根据募投项目进度 提前归还募集资金。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作为广东奥普特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普特"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 的保荐机构履行持续督导职责,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 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 —持续督导》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业务规则,综合考虑当前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实施情况,对奥普特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 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进行了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