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威科技: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昆山东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条 《公司法》、《公司章程》 关于董事义务规定适用于审计委员会委 员。 第一条 为强化和规范昆山东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 事会决策功能,确保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根据 《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 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 作》、《昆山东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 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向董事会 报告工作,主要负责监督公司的外部审计,指导公司内部审计工作,促进公司建 立有效的内部控制并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财务报告。 第二章 审计委员会的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董事会从董事会成员中选举产生,并由三名董事 组成。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原则上须独立于上市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事务。审 计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委员占审计委员会成员总数的半数以上,而且至少应有一名 独立董事为会计专业人士(会计专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