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森股份:董事会议事规则
江苏艾森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江苏艾森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 公司")董事会的决策行为和运作程序,保证公司决策行为的民主化、科学化, 建立适应现代市场经济规律和要求的公司治理机制,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江苏艾森 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 定《江苏艾森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本规则")。 江苏艾森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本规则所涉及到的术语和未载明的事项均以《公司章程》为准。 第二条 董事会下设证券事务部,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兼任证券事务部负责人,保管董事会和证券事务部印章 (如有)。董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董事会每年应当至少在上下两个半年度各召开一次定期会议。 第二章 董事会的组成 第四条 公司设董事会 ...